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1、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清洗发泡机搅拌头和喷枪头的二氯甲烷废液以及破损的废包装桶在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1间,面积20m2,地面采取防腐、防渗、防漏措施)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每年2月底前向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时,填写转移联单并存档。
3、严格规范收集、储存危险废物,入库、出库前确认包装完好。
应急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救治。
2、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对现场进行处置。
责任区: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危废仓库)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